• 减轻助学贷款风险 建立担保体系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15:19: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christian)
  •   在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其成本由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分担,建议中提出的由财政部门向商业银行拨款建立助学贷款专项基金、学生毕业时按收入的固定比例通过税务系统直接上缴财政部门的做法并不现实。为了加强助学贷款风险管理。

      1999年起国家采取了由商业银行出资和管理、政府给予贴息的做法,以充分利用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管理优势,实现国家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1号),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新政策改变了财政贴息方式,延长了还贷年限;将原来由国家指定商业银行改变为通过招投标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建立了贷款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

      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理顺了政府、银行、高校和学生之间的经济关系,形成了风险共担的助学贷款运行机制,实现了政策性贷款的商业化运作。同时,近年来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助学贷款担保方式创新,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学生家长或者亲属提供贷款保证,减轻商业银行贷款风险。